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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流溪河水源调整——建新的,可以!取消旧的,且慢!
来源:珠江水在说 作者:晏磊 发布时间:2017-01-12 查看次数:1726

 

  导语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水源地区划调整的网上公示,已经接近公示收尾期了。针对流溪河的调整,珠江水联合行动的环保志愿者们,也受邀前往水务局进行沟通和对话。

不过此次对谈,却依然被形容成“各说各话”。

珠江水联合行动环保科普小组,再次郑重地向广州市水务局表达自己的意见——新取水口可以建,但只有把它建好、建成、并能正常投入使用,然后再来判断流溪河现在的取水口和水源保护区(李溪坝下游至西航道)是否要取消。

取水口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东西

根据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指依法在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的水域和陆域,包括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这也就是说,取水口在哪里,水源保护区也在哪里。所以,取水口不像你想象中,那么简单!

那好,问题来了,什么是取水口?

取水口可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在河堤上随便开个口子,就叫取水口。取水口,其实是一整套从河流里取水和供水的系统工程的简称。例如,我们要在河流中心最深也是水质最干净的地方,修建一个取水水塔和泵房,然后再通过一截粗粗的管道,把河水泵到岸边来。岸边还要建一个泵站和很长很长的管道,把河水送到储水水库或者自来水厂。

这意味着,要建成一个成熟而完整的取水口,需要投入很多设备,进行很多基础建设,也要征很多地,挖很多沟,盖好几幢房子。

取水口建设好以后,旁边的水源保护区,也要进行适当的环境调整。

比如说要把周围不该建的工厂迁走,不该留的养鸡养猪场搬走,不该要的鱼塘封掉,甚至还要建设各种截污闸/小型污水处理厂等等的复杂治理设施。

只有经过上面好几轮的大规模建设以后,取水口和水源保护地才能正式被国家验收,并保护起来。正式的取水口需要这样做,备用取水口也需要经过同样的流程。

比如,在广州市水务局的规划中,李溪坝上游将成为新的备用取水口,那么李溪坝的上游位置,也需要经过大规模的建设工序,才能成为法定意义上的取水口。

所以,绝不是有关部门在图纸上,划几个口子,画几条线,李溪坝上游就变成备用取水口和备用水源地了。

 

新取水口未建好,旧取水口绝不能贸然取消

按照相关规定和科学的考量,流溪河李溪坝上游的取水口系统工程,如果未能完整建成并通过验收,现有的备用取水口和备用水源地,如流溪河李溪坝下游和珠江西航道,是不能取消,也不能让工业项目随意落地进入。

如果擅自取消现有水源地和取水口,新调整的水源地又没有建设完工。在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刻,一旦广州的其他水源,如西江/东江/北江等地,突然发生各类突发环境问题,水体污染浓度太高,自来水厂无法取水,这样广州人真的会面临无水可饮,甚至要集体去珠江打水的局面。

这就好比,你让居民搬迁,只给他们划一块宅基地,就让他们从老房子里搬走。结果宅基地上的新房子还没建起来,老房子已经被你拆了,然后暴雨来了。你让居民往哪躲?

虽然,西江/北江/东江同时发生危险的几率非常低,但我们也无法保证这样的事情,就一定不会出现。

近几年来,两广经贸交流颇为频繁,大量的广东产业沿西江经济带转移到广西境内,污染事件也开始层出不穷,如龙江镉污染、贺江铊污染、酒精厂污染、武江锑污染、铬砷污染,以去年广西省环保厅发布的十大年度环境事件为例,其中半数以上案件,直接对西江流域造成严重污染。

而随着产业转移,东江北江也会出现同样的问题。

所以,这也凸显了流溪河作为广州重要战备水源的重要性。

流溪河不清,未来广州饮水难安。

 

对此,我们向广州市水务局提出以下建议

1、我们同意贵局规划中,“人和水厂停产转供水”的调整,因为这是为保障白云和花都两区部分居民的饮水安全和健康生活保障,所做出的科学调整和判断。

2、我们认为,贵局规划中“调整流溪河下游、西航道备用水源为和龙水库,并从流溪河李溪坝补水,”有考虑欠缺的地方,因为流溪河李溪坝上游的水质存在隐忧,涉及饮用水源的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不完全,仍有一些污染型企业开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或上游影响范围内,对于未来李溪坝上游水质变化趋势在规划环评简本中缺乏合理有力的分析。

尤其在环评简本提到“流溪河流域河流水功能区水质状况总体一般。吕田段溶解氧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为Ⅳ类,其他因子均在Ⅱ类以上;街口段溶解氧为Ⅲ类,五日生化需氧量为Ⅳ类,其他因子均在Ⅱ类以上;太平段水质可达Ⅲ类;江村段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为Ⅳ类,溶解氧为Ⅴ类,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为劣Ⅴ类,其他因子均在Ⅱ类以上。”

由于李溪坝处于江村断面与太平断面之间,李溪坝断面的水质状况在环评简本并未叙述,我们对于李溪坝上游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功能区水质要求表示怀疑。

3、我们认为,在现有情况下,贸然取消流溪河李溪坝下游和西航道的备用水源和取水口,是仓促而鲁莽的。新的备用水源和取水口所需的各类设施和管道仍未能建设完成之前,旧的有备用水源取水口仍需保留取水功能。

因为一旦现有西江、北江和东江的水源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在新的备用水源未完工之前,仍需要取用现有备用水源。所以要取消现有取水口,必须是新的取水口建设完成,并通过试运行及验收,证明其能够达到和满足备用取水口使用规范要求后,才能执行取消旧取水口的程序,否则就涉嫌程序违规和不科学行政。

4、我们认为,规划所提及的流溪河李溪坝引管工程涉及影响范围巨大,是属于城市重大工程项目。工程除取水头部等构筑物建设外,还涉及较大范围的原水管道敷设,城市征地和拆迁等。然而在规划的引水工程影响分析缺乏对流溪河水资源量、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容量、引水工程建设的生态影响,以及所在区域其他取用水户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规划也未对引水工程产不良环境影响提出缓解和预防措施。

5、我们认为,贵局规划对未来城市供水格局变化没有明确在下阶段或下层次工作中,应考虑未来流溪河水质改善情况恢复就近取水口功能,避免耗费巨资建设和维护引水工程。

按照《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流溪河流域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应当逐步改善。交接断面水质应当于2020年年底前达到或者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的阶段性控制目标。”

可见如果流溪河2020年水质达到三类或优于三类水,旧取水口就可以实现重启或者按季节选择性重启。考虑新建引水工程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环评、征地和建设),对于这一方面所耗费的时间和经费需要慎重考虑其必要性。从一方面来看,现在的取水口和保护区保留,也是有利于流溪河水质达标的屏障。‍

【珠江水联合行动昨日已向广州市水务局和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再次正式递交了以上意见,有图为证。】

今日新闻快讯(2015年2月13日,南方都市报GA07,政务版)

南都:最近民间对流溪河下游取消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有很大的意见,您怎么看?

广州市环保局局长杨柳:我必须要强调,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是一个非常严谨、严肃、严格的技术工作。大家的目的和出发点是一样的。对饮用水源的保护是一个很严肃的事,一定要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则有严格行政程序,必须依法依规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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